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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10-09 15:49 省教育厅
索引号 011043161/2026-31386 发文日期 2026-10-09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文号 鄂教基办函〔2026〕24号
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22号)和《湖北省重构基础教育供给体系和能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把知识讲在学校、讲在课堂的意识和能力,现就做好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二、课程及内容

(一)精品课课程

2026年精品课遴选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简称国家平台)的精品课遴选,二是基于湖北智慧教育平台(简称省平台)的精品课遴选。

国家平台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六类。可选择的课程以国家平台可上传的课程节点为准。

省平台精品课包括国家平台学科课程、义务教育信息科技、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可选择的课程以省平台可上传的课程节点为准,同一年度省平台发布的课程节点与国家平台发布的课程节点不重复。

同一年度一名主讲教师仅可选择一个节点或主题参加;往年入围省级精品课的课例不得重复报送。

(二)精品课内容

国家平台: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五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人工智能教育类和科技教育类为实践作业,特殊教育、阅读课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

省平台:参照国家平台微课形式要求,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类和科技教育类为实践作业)

三、遴选通道

根据课程类别、课程节点的不同,湖北省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分为两个通道:国家平台遴选通道和省平台遴选通道。

(一)国家平台遴选通道

国家平台发布的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精品课课程节点在国家平台遴选通道进行。教师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jpk.basic.smartedu.cn/)上传课例参与遴选。

(二)省平台遴选通道

省平台发布的精品课课程节点在湖北智慧教育平台遴选通道进行,教师通过湖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hubei.smartedu.cn/)上传课例参与遴选。

国家平台遴选通道上传的部分课例将推荐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省平台遴选通道上传的课例不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

四、质量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和错误。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审定的教材(省级课程依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参照《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和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保证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科技教育类精品课应突出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跨学科融合的基本定位。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进教学,强化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科教学。鼓励学校开设阅读课,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促进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课内外读物。通过项目式、探究式、跨学科教学推进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探究、工程实践与创新思维能力。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精品课制作要求见附件1。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强化所用素材版权意识,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推荐程序

各地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提升课例质量和水平。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报送要求及开放上传的课程目录节点,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目录节点需以2024年起投入使用的新教材为准。各地和学校要加强教师目录节点选择的指导。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市、区)初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学科教研员、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组织相关教研员对课例进行指导和完善,再由县(市、区)按照制作标准统一组织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通过平台统一提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四)市(州)遴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按下达的名额(见附件2)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市(州)推荐的精品课应在学段、学科和年级合理分布,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特殊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优质、多元、均衡的原则,实现学科全覆盖,避免结构性短缺,以满足学生差异化需求。科技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主题均衡、学段贯通、跨学科融合的原则,覆盖各主题模块和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避免单一主题或单一学段过度集中,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科技素养发展需要。

(五)省级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从市(州)推荐的精品课中遴选出省级精品课,并推荐部分省级精品课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省级遴选推荐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空缺。

为鼓励教师协同交流、共同发展,每节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信息科技、劳动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精品课报送指导教师2名,每节实验教学、阅读课、科技教育精品课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并提供参与工作的佐证材料,不得挂名、冒名。各市(州)完成课例推荐后,汇总上报课例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内容要与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上报完成后,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基教部门统筹,电教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技术支持和资源制作,教研部门负责课例开发指导,装备部门牵头实验教学、阅读课精品课的开发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深入开展培训和指导,确保遴选结果公平、推荐课例优质。未组织市(州)遴选、或不按要求推荐的市(州)课例,将不列入省级遴选范围。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推荐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6年精品课遴选指标(见附件4)。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学校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

(四)严肃作风纪律。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让教师都有参加活动的机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强化推广应用。部级、省级精品课将作为国家智慧平台、湖北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地各学校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推进国家平台和省平台的深度应用。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扫描稿和电子稿发送至联系邮箱228915352@qq.com。各市(州)在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国家平台的市级精品课推荐工作,在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省平台的市级精品课推荐工作,并将加盖公章后的课例信息表(扫描件和电子稿)报送至联系邮箱228915352@qq.com。

联系方式: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027-87371477(国家平台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科技教育类)

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027-87885799(国家平台实验教学类);027-87885078(国家平台阅读课类)

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化教育馆) 027-87311693(省平台各类课程)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027-87328082。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

      2.各市(州)精品课推荐名额

      3.课例信息表

      4.精品课遴选指标

      5.工作联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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