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堰市丹江口市等18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6-31275 | 发文日期 | 2026-10-08 |
|---|---|---|---|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十堰市丹江口市,荆州市松滋市、监利市、洪湖市,荆门市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梁子湖区,孝感市汉川市,黄冈市红安县、蕲春县,咸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随州市随县、广水市,恩施州建始县,仙桃市,潜江市等18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8日-13日。
二、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教育厅督导办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2992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湖北省教育厅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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