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市汉阳区等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6-31274 | 发文日期 | 2026-10-08 |
|---|---|---|---|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武汉市汉阳区,黄石市大冶市、西塞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十堰市郧阳区、竹溪县,襄阳市襄城区、南漳县、宜城市、东津新区,荆州市荆州区、公安县,孝感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黄冈市麻城市、英山县,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恩施州巴东县、咸丰县等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8日-13日。
二、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教育厅督导办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8123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湖北省教育厅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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