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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06-22 17:28 省教育厅
011043161/2026-19335 发文日期 2026-06-22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鄂教政法函〔2026〕2号
教育 有效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集体审议决定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为:27件继续有效,6件宣布失效1件不再纳入管理范围1件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上述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继续有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不再纳入管理范围的按普通文件管理,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予以修改的文件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

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宣布失效的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予以修改的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4.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的文件目录.pdf


湖北省教育厅

20266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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