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5-20835 | 发文日期 | 2025-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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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湖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鄂教督室发〔2020〕1号)有关要求,经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等程序,确定武汉市江汉区等31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拟向教育部提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2992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附件:申请2025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名单.pdf
湖北省教育厅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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