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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的公示

关于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的公示

2025-07-07 09:00 省教育厅
011043161/2025-20835 发文日期 2025-07-07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教育 有效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湖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鄂教督室发〔2020〕1号)有关要求,经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等程序,确定武汉市江汉区31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拟向教育部提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2992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附件:申请2025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名单.pdf


湖北教育厅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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