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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武汉市的6个区和宜昌市的2(县)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武汉市的6个区和宜昌市的2(县)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2024-11-14 09:00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011043161/2024-43497 发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 有效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2024111829期间,组织评估组分别武汉市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和宜昌市宜都市、枝江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2992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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