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武汉市的6个区和宜昌市的2(县)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4-43497 | 发文日期 | 2024-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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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2024年11月18日至29日期间,组织评估组分别对武汉市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和宜昌市宜都市、枝江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2992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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