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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9-30 15:43 省教育厅
011043161/2025-32427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鄂教基办函〔2025〕18号
教育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0号)和《湖北省重构基础教育供给体系和能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把知识讲在学校、讲在课堂的意识和能力,现就做好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二、课程及内容

(一)精品课课程

2025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简称国家平台)的精品课遴选,二是基于湖北省智慧教育平台(简称省平台)的精品课遴选。

国家平台基础教育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阅读课五类。可选择的课程以国家平台可上传的课程节点为准。

省平台基础教育精品课包括国家平台学科课程、义务教育信息科技、中小学劳动教育、中小学综合实践、STEM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可选择的课程以省平台可上传的课程节点为准,同一年度省平台发布的课程节点与国家平台的课程节点不重复。

一年度一名教师原则上仅可选择一类参加,报送一个课例。

(二)精品课内容

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阅读课四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人工智能教育类为实践作业,特殊教育、阅读课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

三、遴选通道

根据课程类别、课程节点的不同,湖北省“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分为两个通道:国家平台遴选通道和省平台遴选通道。

(一)国家平台遴选通道

国家平台发布的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阅读课精品课课程节点在国家平台遴选通道进行。教师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jpk.basic.smartedu.cn/)上传作品参与遴选。

(二)省平台遴选通道

省平台发布的精品课课程节点在湖北省智慧教育平台遴选通道进行,教师通过湖北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hubei.smartedu.cn/)上传作品参与遴选。

国家平台遴选通道上传的部分课例将推荐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省平台遴选通道上传的课例不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

四、质量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审定的教材(省级课程必须依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参照《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和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有关要求,保证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进教学,强化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科教学。鼓励学校开设阅读课,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促进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课内外读物。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精品课制作要求见附件1)。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强化所用素材版权意识,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推荐程序

各地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提升课例质量和水平。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报送要求及开放上传的课程目录节点,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国家平台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目录节点需以2024年起投入使用的新教材为准。各地和学校要加强教师目录节点选择的指导。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市、区)初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学科教研员、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组织相关教研员对课例进行指导和完善,再由县(市、区)按照制作标准统一组织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通过平台统一提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四)市(州)遴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按下达的名额(见附件2)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市(州)推荐的精品课应尽量覆盖所有学段、学科和年级,进一步加大科学类精品课推荐数量,特殊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优质、多元、均衡的原则,实现学科全覆盖。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深入开展培训和指导,确保遴选结果公平、推荐的课例优质。未组织市(州)遴选、或不按要求推荐的市(州)课例,将不列入省级遴选范围。

(五)省级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从市(州)推荐的精品课中遴选出湖北省“基础教育精品课”,并推荐部分省级精品课参加部级精品课遴选。省级遴选推荐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空缺。

为鼓励教师协同交流、共同发展,每节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精品课设置指导教师2名(1名学科教师和1名技术教师);实验教学、阅读课每节精品课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含指导教师),并提供参与工作的佐证材料,不得挂名、冒名。指导教师、共同作者信息在作品上传的“共同作者”栏目中填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基教部门统筹,电教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技术支持和资源制作,教研部门负责课例开发指导,装备部门牵头实验教学、阅读课精品课的开发工作。

(二)严格程序标准。省教育厅将加强平台技术支持,组织专门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指导。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5年精品课评价指标(国家平台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省平台精品课评价指标另行下发)。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学校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

(四)严肃作风纪律。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向教师和学校收取费用,让每个教师都有参加活动的机会。

(五)强化推广应用。部级、省级精品课将作为国家智慧平台、湖北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地各学校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9月28日前将扫描稿和电子稿发送至联系邮箱228915352@qq.com。各市(州)需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平台完成市级精品课推荐工作,填写作品信息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联系邮箱228915352@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杨扬,电话:027-87328082

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化教育馆) 余昊,电话:027-87311693;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王志兵,电话:027-87371477;

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陈浪浪,电话:027-87885799(实验教学类);庞博,电话:027-87885078(阅读课类)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pdf

      2.各市(州)精品课推荐名额.pdf

      3.国家平台精品课评价指标.pdf

      4.工作联系表.docx

      5.作品信息表.docx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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