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增设高职“副学士”学位
关于新职教法,首部集释法解读、指导工作、政策建言于一体的专著面世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文简称“新职教法”)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内容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职业院校应该怎么做?这些问题,在近日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一书中都能找到答案。该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大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教授主编,极目新闻记者近日对他进行了专访。
首个新职教法的“三合一”研究成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新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是国内首部集释法解读、指导工作、政策建言于一体的系统性研究成果。
“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职业教育的实用指导手册,更包含了对法律的解读与普及,以及职业教育工作者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考和建议,是一本‘三合一’的著作。”周洪宇介绍,新职教法实施近一年来,职业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过往大众对职教的一些误解也逐步消除。
新职教法,在人才培养定位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层次”到“类型”,这是定位地位的新突破。同时,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有助于消除对职业教育的社会歧视。
“过去有一些家长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职校,就是因为职业教育受到歧视,现在这一现象有所改变。人有着先天禀赋的差异,有些孩子就适合读职业教育,在技能方面更擅长,应该对他们给予肯定。”周洪宇说,各地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加大了,经费投入增加,师资队伍增强,整体上讲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更好了,这都表明职业教育比立法之前更受重视。
职教体系不能少了创新型技能大师
1999年,周洪宇曾去台湾地区南台技术学院考察,没想到几年之后,学校升格成了南台科技大学,竟然还培养硕士博士生。在他看来,这种升格其实是高等教育对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人才需求的反应。
新职教法明确提出:“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可以预见,经过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培养,职业教育中将诞生更多的创新型技能大师。”周洪宇补充说,职业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职教体系里应该有培养创新型技能大师的通道。但是,也不能都往研究生教育的方向发展。盲目与普通教育攀比、忽视职业教育的本质与特点,是不符合规律、不可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一书里提出,职业教育里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比例也不能太大,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在早期,职业教育的研究生层次教育比例一般在3%-5%,中后期在10%-15%;本科层次早期在15%-25%,中后期在30%左右;其他高等专科和中专层次在65%-70%。
建议增设“副学士”“匠士”学位
“目前,职业教育只有学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但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是一个概念。学业证书是文凭,学位证书是学历……”周洪宇认为,健全的证书制度是影响职业教育长期发展的一个关键一环。
对此,新职教法中这样表述:“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经职业培训机构或者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经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周洪宇建议对整个学位条例的类型、结构、框架、体系重新的设计,把职业教育这个类型的学位先写入。比如专科层次可以考虑副学士学位、协学士学位或“工士”学位,本科层次叫“匠士”学位。他举例说,早在201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就探索为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在当年的毕业典礼上,应届毕业生穿着学校统一定制的新学位服,按照正规的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从院长和导师手里接过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的“工士”学位证书。
“这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高职的吸引力,让高职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样,既有毕业证,又有学位证,增强毕业生的荣誉感,也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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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文简称“新职教法”)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内容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职业院校应该怎么做?这些问题,在近日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一书中都能找到答案。该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大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教授主编,极目新闻记者近日对他进行了专访。
首个新职教法的“三合一”研究成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新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是国内首部集释法解读、指导工作、政策建言于一体的系统性研究成果。
“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职业教育的实用指导手册,更包含了对法律的解读与普及,以及职业教育工作者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考和建议,是一本‘三合一’的著作。”周洪宇介绍,新职教法实施近一年来,职业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过往大众对职教的一些误解也逐步消除。
新职教法,在人才培养定位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层次”到“类型”,这是定位地位的新突破。同时,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有助于消除对职业教育的社会歧视。
“过去有一些家长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职校,就是因为职业教育受到歧视,现在这一现象有所改变。人有着先天禀赋的差异,有些孩子就适合读职业教育,在技能方面更擅长,应该对他们给予肯定。”周洪宇说,各地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加大了,经费投入增加,师资队伍增强,整体上讲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更好了,这都表明职业教育比立法之前更受重视。
职教体系不能少了创新型技能大师
1999年,周洪宇曾去台湾地区南台技术学院考察,没想到几年之后,学校升格成了南台科技大学,竟然还培养硕士博士生。在他看来,这种升格其实是高等教育对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人才需求的反应。
新职教法明确提出:“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可以预见,经过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培养,职业教育中将诞生更多的创新型技能大师。”周洪宇补充说,职业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职教体系里应该有培养创新型技能大师的通道。但是,也不能都往研究生教育的方向发展。盲目与普通教育攀比、忽视职业教育的本质与特点,是不符合规律、不可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解读与研究》一书里提出,职业教育里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比例也不能太大,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在早期,职业教育的研究生层次教育比例一般在3%-5%,中后期在10%-15%;本科层次早期在15%-25%,中后期在30%左右;其他高等专科和中专层次在65%-70%。
建议增设“副学士”“匠士”学位
“目前,职业教育只有学业证书,没有学位证书。但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是一个概念。学业证书是文凭,学位证书是学历……”周洪宇认为,健全的证书制度是影响职业教育长期发展的一个关键一环。
对此,新职教法中这样表述:“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经职业培训机构或者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经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周洪宇建议对整个学位条例的类型、结构、框架、体系重新的设计,把职业教育这个类型的学位先写入。比如专科层次可以考虑副学士学位、协学士学位或“工士”学位,本科层次叫“匠士”学位。他举例说,早在2014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就探索为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在当年的毕业典礼上,应届毕业生穿着学校统一定制的新学位服,按照正规的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从院长和导师手里接过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的“工士”学位证书。
“这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高职的吸引力,让高职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样,既有毕业证,又有学位证,增强毕业生的荣誉感,也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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