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进行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投档
8月2日,省招办进行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投档。8月3日起,填报了以上志愿的考生可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考生录取状态查询方式如下:登录“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教育厅官网“高校招生”专栏、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手机APP和湖北招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或到当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录取状态。
本次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一次投档不再补档。投档遵循“先普通,后艺体”原则,按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依次进行。
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计划、因少数考生不符合学校录取要求退档后空出的计划,以及平行志愿投档后新增计划,将于8月5日8:00—17:00进行征集志愿。省招办将于8月4日通过“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官网“高校招生”专栏发布征集志愿高校的院校专业组和计划,请考生注意了解征集志愿信息,按时填报。
一、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
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执行普通类高职高专批次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00%。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通过省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且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投档录取。
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同分排序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艺术高职高专批投档
按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等招生类别分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
省招办将全省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本联合培养的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组,文化最低投档控制线为艺术本科统考批相应统考类别文化控制线下10分),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构成如下: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影视表演、美术类、设计类平行志愿的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剧影视导演平行志愿的投档成绩构成为:(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服装表演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为:[(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
艺术高职高专批投档同分排序规则:
艺术高职高专批各类别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体育高职高专批投档
将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与武汉体育学院的专本联合培养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文化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体育本科批文化控制线下10分),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构成如下:
考生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50%+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5%]。
体育高职高专批投档同分排序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四、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投档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按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财经类、汽修类、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投档时,按考生技能考试类别和院校专业组,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为:文化综合考试分数+政策性加分+技能操作考试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技能高考考生投档后不得跨院校专业组调剂录取。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投档同分排序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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