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推进政务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站的公开栏目中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务网站公开,辅助采取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方式。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符合《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湖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6号窗口。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27-87328205

电子邮箱为:jytysq@hubei.gov.cn(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访、投诉、举报等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邮政编码为:430071

    (三)公开程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政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向湖北省教育厅领取。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直接填写提交;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jyt.hubei.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jytysq@hubei.gov.cn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后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送达本机关。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请申请人补正后受理。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多可延长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法人及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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