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2023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门户网站为基础,并结合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及时、权威、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建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及时发布教育领域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定期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动态更新;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增强政民互动,提升互动实效。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利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内部协调沟通,完善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集中统一规范和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加强指导监督全省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23年度各省属院校信息公开监测评估,不断提升高校信息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深化厅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督促有关处室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多角度解读重要教育政策,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直属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发布信息31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6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5条(包含政策解读3条),媒体报道类信息2条。专题专栏维护数量7个,其中新增6个。湖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发布转发信息94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其中,予以公开56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11件,无法提供15件,不予处理30件,其它处理16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教育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善于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加强政策文件规范化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和实际效果,不断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未发生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申请件。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办理质量。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87件,主办件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更新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和责任分工,强化各处室(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开展全省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信息公开监测。组织全省市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培训,通过“政务公开要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围绕‘三性’提升政务水平、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内容的培训,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方向,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积极做好高校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加大对各高校日常公开监测和抽查,指导、督办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评估工作要求,发布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整改落实,完成整改12项;按要求增加政策问答平台,拓宽群众了解相关信息的渠道。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切实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2.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督管理,助力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环境,提高我省教育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
3.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依托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及时全面系统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岗位信息、办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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