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共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教育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教育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湖北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教育相关信息公开。印发《2018年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在厅网站上公开厅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和文件。同时,督促各阶段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将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在下发文件和通知时,同时对相应的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做好中央、省预算内教育投资项目前置审查。2018年,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以及水果湖二中、二小、一小等3所厅直属中小学有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结果,均在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做好就业政策信息公开。依托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站,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为广大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和指导服务。加强省、校、院、班四级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就业创业微信、微博移动平台,为毕业生及时推送国家和我省就业创新政策和赛事活动等信息。
四是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多渠道公开平台,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信息主要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湖北省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同时还在教育部的研招网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以鄂招委和鄂招办发文的与招生政策有关的文件政策均及时进行了公开。及时公开重要招生信息,对考生关心的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名单、投档分数线和征集志愿计划等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公开。
五是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开。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在坚持做好媒体社会宣传的同时,全省印发政策宣传册近200万份,在近3万个乡村(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印发《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85万余份。拓展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效果。各级学校组织教师走入70多万学生家庭宣讲资助政策。通过厅公众信息平台、省学生资助网站、省招生网平台宣传资助政策,受到学生和家长高度关注。做好受助学生的信息公示,受助学生信息公示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资助对象的精准和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我厅不断完善各项资助公示政策,严格监督检查促公示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加强高校信息公开。加强了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内容,建立年度报告核查机制,组织全省68所本科高校及时编制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以高校信息公开网上监测为抓手,公开通报工作落后的高校,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
七是注重政策解读。注重重大政策发布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对《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2018年,省教育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54条(含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不含重复信息)。其中,主要公开渠道是(含重复信息):网站公开6110条,微信微博公开187条,其他方式公开421条。
2018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次,政务微信回应事件2次,回应关注热点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784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同意公开的2件。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次,其他情形1次。
五、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厅进一步加强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测评体系,对我省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网上监测,较好地推动了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厅将继续加强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网上监测要求标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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