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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1-13 12:18 湖北省教育厅

省政府办公厅:

201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网站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领导,完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管理。厅成立了“湖北省教育管理信息化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严学军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管理。厅办公室负责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管理、内容审查、指导协调和保密审查;各处室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提供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厅信息化发展中心负责网络技术保障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一是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信息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二是制定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工作也作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建立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工作程序,从受理、办理、审查、答复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规定。

二、突出重点,规范形式,及时准确公开重要事项

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厅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编制了详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一)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46条,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189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类的信息7条,占0.6%;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956条,占86%。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有关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实事、教育收费、帮困助学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有432条。2010年度,我厅政务网站访问人数约为1.14亿人次。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本厅信息”、“重要通知”、“高校教学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教师工作动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动态”、“教育要闻”、“职成教育工作动态”、“最新政策”等。我厅门户网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各类互动工作,参与者众多,与此相关的服务型栏目有:“厅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访谈栏目”。“厅长信箱栏”目每天受理公众网上信访件,2010年我厅共收到网上信件4815件,回复率为98%。2010年我厅通过“民意征集”栏目,征集公众对起草《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和意见,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线访谈”进行在线直播,为公众提供实时的政策解读。2010年公众向省招办提问55636件,回答25509件,向院校提问107905件,回答57799件。政务门户网站多样化的互动栏目,促进了省教育厅的政务公开,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把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一是完整公开省教育厅的基本信息,包括教育厅的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等。二是重要政策的公示、公告,包括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高校录取分数线、危房改造的项目学校和经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科研项目、教师奖励、公派留学、机关干部任用等。三是公开办事程序,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大中专学生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学生转学、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等正常工作的办理或办事程序及时间。四是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政府采购,凡涉及财政经费建设的专项工程和贷款项目全部按照程序公开投标。教育厅每年都通过媒体公布教育、招生部门的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方便群众投诉,并将查处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三)采取多种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门户网站是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为了跟有效地服务群众。2010年对原有的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建立了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专题,并运用“我为行评说两句”、“工作简报”、“经验报道”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现在新改版的教育厅网站内容比较新颖,栏目定位准确,符合“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的定位,能够对网站内容及时进行维护更新,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招生、均衡发展、职业技能大赛、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教师培训等内容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规范程序,及时受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湖北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在门户网站开辟了依申请公开功能,并将已完成的申请人名单列表显示在页面。

(一)规范办理程序。一是单一处室或部门申请信息的办理。接到《申请书》后,经厅办公室受理后,按照业务归属和分工,将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向相关业务处室或部门移转,并提出办理要求,限期答复。二是多个处室或部门申请信息的办理。对于申请内容涉及2个(含2个)以上业务处室或部门的,办公室按业务分工提出办理要求,确定主办处室,同时协调相关处室或部门协助办理。

(二)严格办理要求。一是准予公开内容的办理:对于一般的申请内容,业务处室或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办公室进行统一答复;情况复杂的申请内容,可在原来答复时限内再延长10个工作日。二是免予公开范围或特殊情况的处理:厅办公室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免予公开的,经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免予公开,并将理由书面通知申请方;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及时反馈答复。办公室收到《申请书》后,进行登记,根据业务处室或部门提出的答复意见,经审核确认,按申请人需要的形式,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或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截至目前,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答复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规范、有序,运行正常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网络、公开栏等形式稳步推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保证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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