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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02-26 12:14 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提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本单位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厅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坚持厅办公室交办、督办、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

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方式有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公众诉求及其它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等。

四是强化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我厅认真对照省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评估细则,改版建设省教育厅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分设公开指南、目录服务、公开申请、组织机构、公开年报、发展规划、规范文件等栏目;在“公众互动”中分设厅长信箱、咨询投诉、在线沟通、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征求意见等栏目。

五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入手,加强了行政服务窗口管理。设置了便民服务标识,印制了办事指南,公开了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公开了咨询与投诉电话,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来信和疑难问题。

六是继续加大教育政务新闻宣传力度。对高考招生、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主动采取在线咨询、新闻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教育类新闻,此外,还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平台处理接受咨询和来访来信。

信息公开方面: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239条,其中重要通知306条,公示公告62条,媒体聚焦 213 条;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07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报政务公开信息254条,采用242条。

公众互动方面: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接受群众来信2842封,其中转出不属于我厅职权范围事项信件共1390封,办结有效信件1227封,处理无效信件225封;参与省政府在线访谈1次,厅门户网站回复群众在线咨询5680余次。2012高考招生期间,接听咨询服务电话2461个,通过答疑平台回答15076条,现场接待咨询2325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 均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统筹解决厅本级政务门户网站与各应用网站的整合问题,统筹整合厅本级政务门户网站与各应用网站的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7-8732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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