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无障碍阅读| 行业版| 厅政务| 省招办| 繁体|登录|注册

[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28 12:14 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省教育厅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教育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着力增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意识。一是领导重视。厅党组对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确保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前列。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二)不断健全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断完善厅机关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推动健全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对省属高校编制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省属高校要将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专栏对全社会公布。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和审查工作督促检查机制,严密防范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件。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对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功能和界面,开设了“网上服务大厅”,将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提示、公众服务应用平台等内容进行“一页式”展示,方便群众快速获取信息。二是通过网上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政务大厅现场咨询、公告栏、触摸屏、信息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信息。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高考招生、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十类招生信息”,坚持录取信息公开,对各种特殊类型招生信息进行全面公示。二是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召开了预算单位及各省属高校决算工作会,对2013年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教育类新闻,此外,还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处理接受咨询和来访来信。

信息公开方面: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776条,其中重要通知292条,公示公告63条,媒体聚焦113 条;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68条。2013年高考录取前,全省共公示八大类近18万多人次信息。

公众互动方面: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接受群众来信3052封,其中转出不属于我厅职权范围事项信件共1839封,办结有效信件911封,处理无效信件302封;参与新闻媒体访谈3次。2013年高考招生期间,接听咨询服务电话12600个,网上答疑15900条,现场接待咨询29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条, 均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门户网站、公报公告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快捷性、互动性和便利性,逐步完善便于公众知晓的立体化信息公开综合方式,尽可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和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提高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素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7-87328070。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