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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12-19 12:12 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信息、财政资金信息、招生信息、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及其他教育相关信息的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民生、服务教育发展中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公开权力依据。今年年初,我厅先后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教育类文件进行了清理。下半年,又对本厅2000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103件,清理的结果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确保权力依据的合法性。二是公开权力事项。在对全厅权力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我厅对清理后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在内的114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三是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的基础上,我们对教育厅保留的114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面开展了流程再造,分别制定对内对外两个流程图,在大幅精简流程和时限后进行了公开。

(二)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开。主动对社会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在厅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情况,公开内容为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按功能科目公开到“款”级。二是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印发《湖北省省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范围等。

(三)加大招生信息的公开力度

一是多渠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优化网站和发布方式。2014年,我厅全面改版了招办门户网站“湖北招生信息网”,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信息公示”、 “计划查询”、“录取查询”、“网上答疑”4个主要板块,设立了“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成人高校招生”、“高中阶段招生”四大栏目。梳理规范了政府网站三大功能模板,增强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在线查询等功能。让考生和家长更加易于查找使用相关招生公开信息。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2014年,通过省招办信息公开网页(http://zsxx.e21.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次,其中,普通高校招生信息191次,研究生招生信息23次;成人高校招生信息8次,高中阶段招生信息5次。通过省招办官方微信平台“湖北省招生办”制作发布各类招生信息43次,共计147篇。另外,按期编发《招生简报》17期。

(四)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力量,不断丰富完善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du.cn/)、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wllm.com/)、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就业平台 。设立就业创业政策专栏,公布最新国家及省级就业创业政策;设立“企业招聘信息”和“毕业生求职信息”专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搭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实时发布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动态、大学生创业者创业事迹、湖北省创业导师专家库等信息。二是编印就业创业工作手册。编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手册》《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问答》等材料,对毕业生相关政策、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大学生创业政策措施等内容进行系统解答。并下发至各学校,由高校向广大毕业生广泛宣传,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皆知。三是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聘请就业指导专家、创业导师及创业成功人士走进校园,解读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的互动活动,2014年共举办“大学生创业团队生存与发展问题解读”、“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创新成就未来,创业实现梦想”等23场大型讲座及沙龙活动。

(五)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通过厅政务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在厅政务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服务大厅”专栏,及时公开了我厅承担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名称、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咨询服务电话等资料。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配备了电脑叫号系统,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挂设固定标牌和电子滚动显示标牌,并印制了大量办事服务指南,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另外我们还建立了审批办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为群众答疑解惑。三是公开监督方式。在厅政务门户网站设置了审批和服务事项状态查询和结果查询两个窗口,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批事项的实时状态和审批结果。在厅政务门户网站和免费发放的办事指南上公布了咨询和监督电话,要求行政审批的受理人主动告知申请人咨询和投诉电话。从2014年8月起,我厅八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湖北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公开,我厅受理的每个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在湖北省网上审批通用系统登记和审批,并公开审批环节和审批结果,自觉接受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教育相关信息

我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可公开的教育相关信息。如在我厅政务门户网站公开了湖北省所有高校的校名、主管部门、办学层次、办学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省管民办学校的校名、法人、网址、办学地址、年检情况等信息。

据统计,2014年度我厅主动公开信息共655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1条,政府网站公开597条,其他方式公开5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33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4篇,其他方式3次。2014年高考招生期间,接听咨询服务电话8800人次,网上答疑10900条,现场接待咨询22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 均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7-8732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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