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湖北省教育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共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4号)精神,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助力。
(一)着力推进教育系统“五公开”
1.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对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要求做到决策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发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并将该要求固化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确保落实到位。在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鄂教师【2016】3号)时,我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建言,有117人次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为消化吸收这些意见、建议,我厅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最终形成《细则》文稿。
2.积极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一是对在厅网站专门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开专栏,公开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我省教育十三五规划及教育改革重点任务等。二是推动省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印发了《湖北省省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财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职责、高校应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内容和主要形式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高校于3月7日前公开了本单位的2016年部门预算数据,在9月6日前公开了本单位的2015年部门决算数据。
3.大力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划片招生信息公开。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做好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招生工作公开公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大力推进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公开。我省随迁子女入学已纳入全省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统一管理,我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工作文件和招生入学方案中,对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通过官方网站、印发宣传问答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做好政务服务公开。省教育厅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行政服务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已纳入省级行政审批通用系统办理,办理过程及结果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我厅门户网站公布;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高等学历认证服务、国(境)外学历认证服务、国际学生签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和线下办理相结合,中职学历已实现网上查询服务。
(二)强化政策解读
一是重大政策发布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5月20日,我厅发布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5月25日,发布了配套的《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这是事关广大考生最基本利益和前途命运的重大改革政策,我厅在发布政策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厅政务网站、厅官方微信进行政策解读,并将政策解读的新闻通稿发至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及时、准确的宣传了改革信息。今年上半年,通过厅网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3次。二是厅主要领导多次解读重要政策。5月14日,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就湖北2016年高考招生计划答记者问在厅官方微信推出,单篇阅读量达5.1万余次。5月20日,我厅发布《湖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对此进行解读并在厅网站和厅官方微信同时发布。三是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文件。每逢重大政策出台,省教育厅都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并积极配合媒体采访,使社会及时了解重大教育政策变化。今年以来,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教育精准扶贫、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资助政策等。
2016年,省教育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3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6条。
2016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次,政务微信回应事件4次,其他方式(不含热线电话、在线沟通等)回应事件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项,均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回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厅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规定,更新《湖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新文件、新精神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目前,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能力不足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逐步加大,要求越来越高,制度越来越细,亟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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