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的公示
|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6-02115 | 发文日期 | 2026-01-12 |
|---|---|---|---|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有关要求,经过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等程序,武汉市蔡甸区等31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拟向教育部提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27-87328123
电子邮箱:ddb@e21.edu.cn
附件:申请202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名单.pdf
湖北省教育厅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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