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1-08238 | 发文日期 | 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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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办公室 | 文 号 | 鄂教外办函〔2021〕3号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属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为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1.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除上述高校以外人员的申请。
3.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省属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鼓励、动员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3.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基金委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4.请按照基金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5.请务必按时将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表格自制);
3.单位推荐意见表(含电子版本);
4.申请人纸质材料(清单及份数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申请受理相关事宜,请与我厅对外处联系。
联系人:刘 丹
电话:027-8732824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517室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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