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15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19-67124 | 发文日期 | 2015-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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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教师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8号)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鄂教师〔2010〕19号),请各市、州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未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另附)就业岗位安排工作,要确保每一名免费师范生毕业生有编有岗,并落实好各项待遇,请将工作完成情况于8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各地要切实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服务工作。对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免费师范生,需经所在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督促其到省教育厅办理相关就业审批手续;对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生,需报省教育厅备案待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辞职、解约、调档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江剑、刘仕来,联系电话:027-87328065,电子邮箱:jsglc1509@163.com。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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