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省教育厅顺利完成高考相关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19-67144 | 发文日期 | 2003-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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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财务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最近,省教育厅政府采购中心在省教育技术装备处进行了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指纹采集、验证设备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活动,通过严格程序,顺利完成了此次采购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固定资产和专用设备实行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原则的具体体现。为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级教育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此次政府采购是上述有关规定出台后的首次招标采购。省教育考试院按《暂行办法》提出申请,厅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按程序进行审核后,报厅领导审定。由于所需设备专业性较强,来源比较单一,且供货时间要求较紧,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政府采购中心灵活安排采购方式,仅用了7天时间就完成了标书制作、标书发售、开标、评标、谈判、签约等工作,满足了考试院对设备的急需。通过实行招标采购,节约采购资金81500元,节约率12%。此次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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