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19-67146 | 发文日期 | 2014-04-28 |
---|---|---|---|
发布机构 | 教师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财[2013]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财[201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财[201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需从湖北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需求出发,针对各级各类参训对象,分层分类设计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2.所有申报单位须先行垫付培训所需经费,并出具承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项目经费垫付承诺函。
3.项目申报单位要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明确安全责任。
4.项目申报书需明确反映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专家团队、管理团队、师资构成、培训方式方法、特色创新、预期目标达成等情况。
二、培训机构资质条件
1.“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机构条件
(1)原则上为承担过 “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项目,且实施效果好的院校。
(2)住宿条件:带空调4人间学生宿舍,除省教育厅提供的基本生活用品外还需提供褥子,保障供水;
(3)教室条件:光线充足,音响良好,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配备移动交互扩音设备),装有空调;
(4)就餐条件:统一刷卡就餐,就餐便利,品种多样,食品卫生;
(5)自修学习条件:有图书阅览室、机房(可上网)等学习场所,定时开放。
2.“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机构条件
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校长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好,服务条件优质,社会信誉度高的省内外部属师范大学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专业培训机构。
三、采购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遴选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教师培训专业机构、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
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是:
1.信息发布。4月28日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www.hbe.gov.cn)发布项目采购公告。
2.项目投标(邀标)。各申报单位按照所设子项目填写项目申报方案(后附申报书表样),于2014年5月5 日18:00前,报送湖北省教育厅教师培训项目办公室,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材料一式5份。
3.方案评审。5月6-7日,省教育厅监察、财务、教师等有关处室和学科专家评审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以项目为单位对各单位的投标资料及培训条件进行评审;对初审入围的教师培训机构所申报的各子项目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择优排序。
4.定标公布。5月8日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各子项目任务量,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和所承担的培训子项目,正式公布培训机构名单和所承担的培训子项目。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培训机构参照本公告,参与项目申报。
联系人:刘期锡
联系电话:13349850586
邮箱:jscxietiaoban(at)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八一路113号科园宾馆204室吕猛收
吕猛:18502788711
附件:
1. 2014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计划
2. 2014年“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项目清单
4.“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
2014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项目清单
1、乡镇学科骨干教师(初中化学、初中数学、小学科学、小学综合实践、初中综合实践)
2、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
3、2014年新招录教师岗前培训
4、小学教学副校长
5、小学教务主任
6、特级教师巡回讲学
7、农村村小及教学点全科教师
8、班主任(小学、初中)
9、小学艺术教育活动辅导教师
10、新疆博州(农五师)教师培训(专项)
11、幼儿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12、幼儿园保育员
13、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培训
14、幼教专家巡回讲学
附件2:
2014年“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项目清单
1.初中校长
2.高中校长
3.小学校长
4.初中教师
5.高中教师
6.高中骨干教师混合式培训
7、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第五阶段培训
8.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第二阶段培训
9.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第三阶段(境外)培训
10.卓越班主任
11.县市教育行政干部生命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附件3、4:(略)
请各申报单位直接从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