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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对江汉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批复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对江汉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批复

2024-08-23 09:48 湖北省教育厅
011043161/2024-32299 发文日期 2024-08-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教育厅
教育 有 效 性 有效

江汉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鄂州职业大学、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你们提交的学校章程修改稿,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核准。

同意来文中章程修改内容,修改后章程附后。请你们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

1.江汉大学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6.鄂州职业大学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7.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8.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9.长江职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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