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对江汉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4-32299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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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江汉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鄂州职业大学、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你们提交的学校章程修改稿,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核准。
同意来文中章程修改内容,修改后章程附后。请你们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
1.江汉大学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6.鄂州职业大学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7.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8.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9.长江职业学院章程(2024年修订核准稿)
湖北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