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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专科专业合格评价复查结果的通知

[有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专科专业合格评价复查结果的通知

2008-11-20 00:00 湖北省教育厅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教高[2002]5号)、《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医药卫生类专科专业进行合格评价的通知》(鄂教高[2002]11号)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近期对2002年医药卫生类专科专业合格评价中的基本合格专业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复查,复查结果均为合格。现将合格专业名单予以公布:

江汉大学 口腔医学 高级护理

黄石高等专科学校 临床医学 高级护理

鄂州职业大学 高级护理

仙桃职业学院 高级护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护理

    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若干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与要求,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的力度,大力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加强专业师资队伍、校内教学实验室与校外临床实习基地建设,规范教学过程,严格教学管理,提高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OO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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