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9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4-47532 | 发文日期 | 2024-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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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程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为打造强国高地提供优质产业工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综合人社厅、经信厅和财政厅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革新办学方向和模式,瞄准产业布局专业”问题
围绕我省构建51020现代化产业体系,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加快发展“九个新兴特色产业”(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加强产业引导对接,从招生、教学、实践到就业各环节,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提高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匹配程度,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服务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遴选33所高职院校62个专业对接企业,实现每条产业链确定1-2所重点职业院校及专业(群)对接服务。2022-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调整幅度达16.4%。
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重构专业集群”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建设产教联合体。2023年上半年,省教育厅起草《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工作。2023年5月上旬,召开了全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启动我省市域产教联合体组建工作。市域产教联合体依托产业园区,以高职院校牵头,吸纳区域龙头企业、中职学校参与,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主导产业,统筹各成员单位的资源和需求,打造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四方协同的命运共同体。围绕三大都市圈建设,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或高新区为基础,统筹域内各类教育资源,推动市州组建市域联合体11个。
二是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湖北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突破性发展的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五大优势产业为基础,优先选择重点产业领域,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普通本科高校、高水平高职院校牵头,组建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43个。有组织推进产教融合,共同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有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服务。
三、关于“根据新产业新技术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问题
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鄂教职成〔2023〕2号),推出一系列促进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提升关键办学能力等方面举措、政策。省教育厅专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鄂教组秘〔2023〕3号),全面部署到2027年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5月和8月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会议,全面贯彻部署落实教育部重点改革任务。当前省教育厅正在谋划出台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根据专业、企业发展变化需要,完善人才培养工作顶层设计。
一是科学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执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要求各职业院校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学习基础、学习方式、学习意愿灵活设置课程和修业年限,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要。
二是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规范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社会责任、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三是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课程内容组织与安排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行业企业参与特征,紧贴本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
四是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纳入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科专业设置与备案、教学视导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强化面向教学全过程的监测与质量保证,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多年来,湖北省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在95%左右,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在90%以上,在专科、本科、研究生这三类群体中最高。
四、关于“深化校企合作,大力推进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问题
一是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突出以“用”为导向,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促进形成政府、行业、社会和产业、教育、人力等要素资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合力共进的格局氛围。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引导职业院校以国家战略为牵引,携手标杆企业,聚焦核心技术深化产教融合,构建特色学院,打造专业群的核心竞争力。支持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由“一元”(政府为主)向“多元”(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转变。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联合学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职业教育集团的实体化运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深化企校合作共建。持续推进企校联合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联合体,推动“双师”评价由学校单方自评转向校企双向认定,提高教学实践能力,推动育人模式由同质化培育转向个性化培养,试点“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引导企业积极开放设施平台,主动承接实习实训,联合实施人才培养。配合人社等部门,开展企业人才需求调查,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吸纳学生就业,鼓励学生创业,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是建立国企举办公办高职拨款制度。明确国有企业举办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且落实基本保障责任的,学校所在地市州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举办的职业学校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四是鼓励多渠道利用社会资本加大职教投入。鼓励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公办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组织实施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向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统筹安排职业教育省级预算内投资。
五、关于“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和参与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和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问题
我省从2014年开始建立健全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职业教育经费多元投入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拨款水平,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经费稳定增长。
一是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职业教育所需财政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由省级制定,市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办学成本差异等因素,合理制定不低于省定基本标准的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全面落实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确保中职(含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8000元、高职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分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二是建立地方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监督制度。省级财政积极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省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持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生均基础拨款、高职扩招经费、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稳步加大对中职和高职教育投入保障水平。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压实市县职业教育投入保障责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督促各市县履行职业教育投入保障责任,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本级生均拨款,严禁因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增加出现“上进下退”。
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坚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着眼一体两翼架构,着力推进“专业、课程、师资、基地、教材”新基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加大职业教育宣传,营造职业教育发展氛围,推动湖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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