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2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3-44428 | 发文日期 | 202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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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教育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张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幼儿园饮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幼儿身心健康的关爱。您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经会同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1.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早在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省教育厅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强调要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并要求各市、州将其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纳入每年春、秋季开学重点督查内容。
2.为保障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各市、州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饮用水安全检查,在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督查。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尽力改善学校饮用水设施条件。2015年,武汉市由市级财政斥资近4000万元,为全市尚未安装净水机直饮水893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足配齐直饮水设备,实现了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直饮水设备全覆盖。2019年,郧西县教育局投入150余万元,为115所义务教育学校安装了净水设备,惠及学生4万余人,确保了学生不出楼层就能喝到净化水。据了解,我省宜昌、襄阳、荆门、黄冈等其它市州也均在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学生饮用水卫生健康工作。
3.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学校广播站、班会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校园饮用水安全宣传力度,向学生普及校园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不喝生水、不喝不合格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园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校园直饮水设备的日常清理消毒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每学期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滤芯更换和水质检验,确保了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结合本次提案办理,省教育厅在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校园饮用水安全意识。要求各、市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校园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抓牢抓实涉及校园饮用水安全的各项工作。
2.进一步强化校园饮用水安全监管。将校园饮用水安全作为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学校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努力筑牢校园饮用水安全管理防线,严防校园饮用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进一步改善校园饮用水设施条件。积极宣传教育部于2019年颁布施行的《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行业标准(JY/T 0593-2019),引导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区)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高品质的校园管道直饮水系统,扩大直饮水供水系统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的覆盖面,改善校园饮用水设施条件,提升校园饮用水质量。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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