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4-37357 | 发文日期 | 2018-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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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对外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1、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除上述高校以外人员的申请。
3、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即将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基金委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3.请按照基金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4.请务必按时将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对外交流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表格自制);
3.单位推荐意见表(含电子文本);
4. 申请人纸质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申请受理相关事宜,请与我厅对外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俊 胡泊
电 话:027-87325172/8240
传 真:027-87325172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412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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