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161/2024-37356 | 发文日期 | 201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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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教师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教育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部属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和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北生源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8日(周五)下午14:00-17: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二、参加人员
1.市(州)、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同志各1人;
2.部属师范大学湖北生源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有关要求
1.汇总就业岗位需求信息。请各市(州)汇总2019年就业岗位需求信息,于12月11日前将《2019届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2019届公费师范生生源信息,主动联系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及岗位。
2.按时参加双选签约活动。请各市(州)教育局组织有关县(市、区)按时参会,并于12月21日前反馈参会回执(附件2),12月28日中午1:00-2:00在佑铭体育馆入口处签到领取资料。本次签约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教育部门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由所在单位根据差旅管理规定报销。
请有关部属师范大学及时通知本校2019届湖北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按时参加现场签约会。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凭《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就业议书。
3.公开择优双向选择签约。各地教育部门要按“公开、择优”的原则,与我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确保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各市、县教育局(或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约时需现场具印,签约结束前须向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反馈签约情况。2019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毕业院校统一迁转至生源地市(州)教育局,由相关市(州)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联系人:刘仕来、江剑,电话(传真):027-87328065,电子邮箱:hubei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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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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