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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18-12-27 00:00 对外处
011043161/2024-37351 发文日期 2018-12-27
发布机构 对外处
教育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1、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除上述高校以外人员的申请。

3、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即将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基金委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3.请按照基金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4.请务必按时将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对外交流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表格自制);

3.单位推荐意见表(含电子文本);

4. 申请人纸质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申请受理相关事宜,请与我厅对外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俊 胡泊

电  话:027-87325172/8240

传  真:027-87325172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412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 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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