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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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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3-15 18:17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师资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五)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六、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得“2018年教学资源50强”、“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案例”、“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2017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案例以及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是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580亩,建筑面积68.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3亿元。学校拥有51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有数控技术、光电子技术、生物制药技术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6个省级实训基地,260个实验室,323个校外实训基地,1个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教科研设备总值达到2.7亿元。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44.65万册,数字资源量146TB,其中电子图书340万册。学校建有出口总带宽10Gbps、主干带宽10Gbps、信息系统数据总量5.6TB、信息点24561个的校园网。有无线AP3700余个,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一卡通系统、标准化考场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2000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学校就业工作7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学校建有社会职业与职业教育研究院、旅游与旅游职业教育研究院、华泰机电技术研究所等13个研究机构,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年社会服务经费到款额达2000万元。学校援建中西部职业院校12所,重点支持建设了湖北省教育援疆品牌——武汉职院新疆博州分院。学校年均为全国和全省培训职教师资1000余人,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4000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学校现设置14个二级学院共64个专业,覆盖电信、机电、计算机、建筑、商学、艺术、外语外贸、文化传媒、旅游航空、纺织服装、生物、国际教育、继续教育、双创教育等十多个应用技术与教育领域,形成了以22个国家级称号专业为引领、35个省级称号专业为主体、15个国际合作专业为特色的专业集群,其中有国家示范性专业5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22个,现代制造和旅游两个专业群为湖北10大职教品牌,13个专业正在实施国家骨干专业建设,专业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大大增强。

(三)师资情况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451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850人,校外兼职教师52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57人,占比65.5%,教授、副教授413人,占比48.6%,“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90%。学校拥有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校有国家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教育部装备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和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4人。聘请楚天技能名师27人,聘请外籍教师23人。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加坡等28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07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交流与工作关系,开展各类国际教育项目55个,2000多名校友在国(境)外学习和工作。学校依托行业产业,牵头成立了湖北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旅游、生物四个职业教育集团,与IBM、海尔、华中数控、联想、长江存储等300多家企业和机构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5052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94.3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9.47%;事业收入15500万元,占预算收入30.68%;其他收入8162万元(包括经营收入),占预算收入的16.15%;上年结余(转)187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3.7%。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505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0.35万元,占总支出的80.71%;项目支出9747万元,占总支出的19.29%。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47797.35万元,占总支出的94.6%;社会保障和就业2730万元,占总支出的5.4%。

(二)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0527.35万元,比上年减少505.65万元,降幅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94.3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6.65万元,增(降)幅21.28%,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事业收入15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增幅3.33%;其他收入8162万元,比上年增(减)4962万元,增幅155.06%,加大了校企合作力度,多元化开展社会服务、培训等;上年结余(转)1871万元,比上年增加789万元,增幅72.92%,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财政下达较晚当年预计难以完成支付。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50527.35万元,比上年减少505.65万元,增幅1%。其中:基本支出40780.35万元,比上年减少505.65万元,降幅2.7%;项目支出9747万元,比上年增加636万元,增幅6.98%。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4994.3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6.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36.3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89.65万元,主要是土地处置收益减少;上年结转4258万元,比上年增加3833万元,主要是上年土地处置款到账较晚结转至今年。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4994.3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6.35万元,比上年减少2877.65万元,降幅11.42%;项目支出2678万元,比上年减少3879万元,降幅59.16%。

3.学校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安排运行经费7948.35万元,比上年减少2722.65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水电费16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劳务费1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差旅费40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会费7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62.35万元。主要是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一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纳入项目管理。

4.“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校2021年“三公”经费在上年规模上压减5%,共计79万,全部用其他收入安排,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公务接待18万、因公出国10万、公车运行33万、公车购置18万,学校车辆老旧并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拟在2021年购置一台公务用车(行管局已批复)。

5.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校认真对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将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及服务全部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3531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主要是西四学生公寓和电商物流基地两栋基建项目已在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我校目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专用房屋587898.35平方米,职工住宅66812.65平方米,土地面积964355平方米,机动车编制数(辆)11台。学校已申请2021年第一批政府债券3000万元,目前尚未收到财政批文。

四、预算绩效目标

按省财政厅关于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校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聘请事务所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编制中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我校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五、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xls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0.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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