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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突出六项工作优化教师援助工程

2011-10-28 00:00 远安县教育局

   

近三年来,远安县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把师资力量的校际均衡、班际均衡、生均均衡“三个均衡”作为思考和研究的重点,从六个方面优化教师援助工程,取得了实效。2011年,该县以六种方式交流教师233人,占全县教师总数的16.6%,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达213人,占教师总数的21.1%。通过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以教师的校际、班际和生均资源配备上的均衡,推动了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学习结果的均衡。在2011年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暑期调研考试中,首次出现了乡镇多所中小学超过了城区中小学的可喜局面,全县中小学抽考成绩位居宜昌市县市前列。

一、突出师、生、班三要素比例,促进师资力量“三个均衡”

远安县严格控制学生班额,到201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现了正常班额,农村部分中小学实现了小班化教学,城区学校部分年级开始探索小班化教学。为此,远安县在实施教师援助工程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研究新形势、适应新需求,积极探索教师编制管理的新机制,加大班级因素在学校教师编制管理中的比重,变过去的单纯考虑学生、教师两个因素为现在综合考虑学校学生、教师、班级三个因素,以确定教师编制,努力促进城乡学校师资在校际、班级、生均上“三个均衡”。即:在确保生师比的基础上,试行农村小学按班师比13标准配备教师,农村初中按班师比14标准配备教师。通过统一调配,全县小学与初中实际师生比分别为1:15.61:12,分别比省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师生比增52%60%。其中,城区小学与初中师生比分别为1:191:13,分别比省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师生比增24.8%49.5%;农村学校小学与初中师生比分别为1:13.71:11.3,分别比省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师生比增73.4%70.4%。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小学科专职教师紧缺、学科不配套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促进了城乡学校师资力量的基本均衡。

二、突出“订单式”交流,着力解决城乡学校优质师资差异问题

在教师援助工程师资调配环节,远安县统筹考虑每所学校、每门学科优质师资配备问题,实行“订单式”交流。一是“订单式”引进。学校根据教师队伍状况,向教育局上报教师需求“订单”,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择优引进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并按需分配到农村学校。近三来,全县共引进大学本科毕业生114人,占农村专任教师总数的18%,较好地满足了教学需求。二是“订单式”支教。根据农村学校所需,每年选派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近三年,全县共组织86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每年定期支教教师占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7.7%,有效缓解了农村学校薄弱学科优质师资紧缺的问题。三是“订单式”帮扶。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中,各学校根据所需,向教育局上报帮扶“订单”,教育局根据“订单”组织城区学校每校每年选派3-4名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同时,从农村学校选派相应学科的中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学习。近三年,全县共组织182名城乡教师结对帮扶,每年结对帮扶教师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6%

三、突出区域联谊交流,着力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

针对同一学校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容易产生思想观念同化、教学方法不易拓展、教师职业倦怠等问题,远安县积极组织三种类型的区域联谊交流,促使优势互补。一是乡镇小学类教师交流。组织同乡镇区域内小学之间、跨乡镇小学之间每校每年选派1-2名教师联谊交流。二是乡镇中学类教师交流。组织乡镇中学之间每校每年选派2-3名教师联谊交流;三是城区中小学类教师交流。组织城区中小学之间语、数、外主要学科每校每年选派1-2名教师联谊交流。三年来,全县联谊交流教师达180人,每年联谊交流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近6%。通过开展区域联谊交流,让交流教师到新学校面对新环境,冲击原来固化的教育观念,并将原学校的好做法带到新学校,丰富了新学校的思想内涵。

四、突出管理干部交流,着力解决城乡学校管理差距问题

远安县以三种方式开展学校管理层交流,以促进学校优化办?at)砟詈凸芾砝砟睢⑻嵘芾硭健R皇切<陡刹拷涣鳌<岢置磕杲涣饕欢ㄊ康男3ぃ饩龊眯3ぴ谕谎9ぷ魇奔涔げ焕诠ぷ鞔葱隆⒛岩谆狡鹦3ぜ敖淌ぷ魅惹榈任侍狻=辏?SPAN lang=EN-US>23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中,有13名参与了交流,占校长总数的57%。目前,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均已轮岗交流。二是中层干部交流。选派城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培养其独当一面的能力;同时,安排农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提高其管理水平。近三年,参加挂职锻炼及跟岗学习的校级中层以上干部达40人,占全县中小学校级中层干部总数的27%。三是后备干部交流。每年组织城区同类学校、乡镇同类学校相互进行校级后备干部交流,促使校级后备干部在新环境里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学习管理技能、提升业务水平。近三年,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校级后备干部交流达2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校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9%

五、突出交流保障,激发交流教师工作活力

在不断加大教师交流力度的同时,远安县始终把解决好交流教师的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做到“一解决”、“一提高”、“两优先”,提高了教师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妥善解决交流教师住房问题。通过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工程,解决交流教师及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全县共建教师周转房242套,总面积9200平方米,覆盖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有效保障了交流教师的住宿条件。二是着力提高交流教师工资待遇。把交流教师视同农村学校教师,同等享受农村教师特殊待遇:即为交流教师发放农村教师津贴,分区域按45元或90/人·月标准随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为交流教师按教龄每月分档发放农村教师交通补贴,标准分别为:教龄10年以下100/月、10年至19200/月、20年及以上300/月。三是对交流教师优先评先表模。在评先表模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流教师。三年来,在评选的师德标兵中,交流教师占50%,评选的优秀教师中,交流教师占37%。四是对交流教师优先职称评聘。出台《远安县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评细则》,在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交流教师。

六、突出交流考核,促进援助工程取得实效 

为保证教师交流工作的正常开展,远安县重点做好对“四个到位”的考核,大大增强了交流教师的责任感。一是考核交流对象的范围是否到位。规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属城乡教师援助工程的安排对象,凡同乡镇区域内小学之间和跨乡镇小学之间、乡镇中学之间、城区中学及小学之间均属区域联谊交流的对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在岗教师均属交流对象。二是考核交流教师住校是否到位。要求交流教师与农村学校教师一样住校,防止交流教师安不下心、沉不下去,保障农村学校教师管理秩序。三是考核交流教师师德是否到位。认真关注交流教师师德情况,每年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2011年,通过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进一步强化交流教师师德评价,提升交流教师师德修养。四是考核交流教师业绩是否到位。规定交流教师在交流学校所任教班级学生评教满意率达到80%;无严重违规行为;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个人年度考核需进入交流学校全体教师年度考核前60%的序列。交流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返回原校,考核达不到相关要求的继续安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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